财团法人中兴工程顾问社 勤学奖学金申请办法
财团法人中兴工程顾问社
勤学奖学金申请办法(104年7月6日修订)
一、目的:为嘉勉并协助品学兼优之清寒优秀学生,本社特设立本奖学金。
二、主办单位:财团法人中兴工程顾问社。
三、名额:36名;其中大一新生5名、大二学生16名、大三学生15名(以同一学校同一学系录取乙名为原则,各年级录取名额得依据实际申请人数调整,惟总名额仍以36名为上限)。
四、金额:每名每年新台币四万八千元。
五、申请资格(以下三个条件须同时具备):
1. 凡就读国内各公、私立大学之土木、水利、地质及环工等学系,具正式学籍之大学一、二及三年级学生。
2. 成绩标准:大一新生以高中第三年级学业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且操行(德育)成绩在80分以上(或甲等以上)者为凭;大二及大三学生以其前一学年之学业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且操行(德育)成绩在80分以上(或甲等以上)者。
3. 申请者以领有乡、镇、市公所以上政府机关核发之低收入户证明书者为优先,如无法取得前述证明,而有父母双亡、单亲家庭或家庭遭受重大变故等导致生活困难者,亦可检具相关证明文件。
六、申请时间:每年申请一次,于9月1日起至10月7日止。(以邮戳为凭,逾期不受理)
七、申请所需文件: 1. 申请表乙份(请从本社网站www.sinotech.org.tw下载打印,请勿更改格式)。
2. 大学录取通知书影本及高中第三年级学业及操行成绩单正本乙份(大一新生)。
3. 前一学年成绩单正本乙份,不得以影本代替(大二及大三学生)。
4. 申请人之户口名簿影本乙份。
5. 乡、镇、市公所以上政府机关核发之低收入户卡影本乙份。
6. 其他足以证明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逢重大变故之相关文件。 ※以上文件除成绩单外,影本请以A4 纸张为之(21×29.7 公分, 如同申请表纸张大小),如未达申请资格、资料文件不符、不 齐全或无法辨识者,恕不受理且不另行通知。此外,本社保 留申请核准之权利,除成绩单正本之外,所有申请文件概不 退还。(未录取者成绩单正本可向本社申请退还) 八、送件方式:以挂号邮寄 114 台北市内湖区新湖二路 280 号,信封 外并注明:申请中兴工程顾问社勤学奖学金。 九、审核:每学年审核一次,由本社奖学金评核小组办理审核工作。 十、获奖学生之通知及公告:经审核获选之学生,本社将以专函通知, 且公告于本社网站。 *注:经获选之学生必须于该学年上、下学期注册后,随即将盖 有已注册注记的学生证影本寄本社确认后,才有资格领取 该学期之奖学金,否则取消资格。 十一、奖学金之颁发 奖学金分上、下学期两次颁发,由本社择期邀请获奖学生出席 本社举办之颁奖典礼中与「获奖证明书」一起颁发。 十二、凡提出申请者,视为认同上述各项办法。 十三、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,得经本社修改并公布于本社网站。 十四、本办法经 董事长核定后实施,修正时亦同。
符合资格的同学请至土木系系办公室办理登记(工二馆B201)